标题 | 财务共享模式下自动化“税企互联”平台构建 |
范文 | 刘洁 摘 要:伴随“互联网+税务”的提出,重塑现有纳税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建立现代化体系已成为“信息管税”的必经之路。本文从电子发票视角出发,基于财务共享中心,依靠互联网的传输,构建企业、税务机关与第三方税务信息直接交互共享的自动化“税企互联”管理新模型,设计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以及企业端流程。 关键词:财务共享平台;税企互联;税务框架结构 一、引言 共享经济时代,基于“互联网+”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Financial Shared Service Center,简称FSSC)作为一种创新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其目的在于通过一种有效的运作模式,将各分公司的事务性功能集中处理,以解决大型集团公司财务职能建设中的重复投入和效率低下等弊端。目前,众多全球500强公司均已引入并建立“共享服务”运作模式,公司平均降低了30%的财务运作成本。目前已然运用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的企业除了会计核算信息化系统外,最为普遍的应用平台就是电子报账系统。基于此,本文基于电子发票应用流程,对目前财务共享模式下费用报销在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进行分析,试图对“税企互联”平台优化一种新的思路,以期搭建企业与税务机关互通互联的桥梁。 二、财务中心服务下电子发票发展趋势 2017年3月,微信正式推出以电子卡包、公众号、微信号等工具为依托的通讯费电子发票归集报销的解决方案,将员工办公桌上的票据夹“挪”进了电子端卡包中,通过互联网整体衔接能力,实现电子发票的归纳-归集-流转-报销-入账的无缝衔接,在降低成本、促进节能环保的同时,以将财务数据完全电子信息化的优势,解决传统报销中手工填制、虚假提交、报销不及时等痛点,实现相关业务自动精准转入信息系统的作用。 大多企业运用财务信息化技术最初是费用报销,电子发票使用数据文本形式进行记录、储存,目前在支付提倡无现金生活电子化生活方式的时代大潮下,消费者移动支付后可以直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自行开具发票,确保交易双方交易信息的完整、可靠、真实,有效遏制了虚假发票现象。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从电商企业延伸至线下,电子发票的应用领域不断得以扩大,经济交易随即生成电子发票,专用平台软件自动识别审核,企业全面实现交易全程电子化,利用财务共享互联网平台线上流程全程匹配电子单据,各项业务流程都可规范化进入流水线操作,电子发票逐渐成为企业加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改善采购销售管理、降低费用成本的必选项。 三、“税企互联”自动化流程优化 财务共享的实现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套信息系统,其将财务工作进行标准及规范化的处理,通过战略层面的定位与决策变革,实现纵向和横向的流程一体化贯通,集成网络报销系统、资金结算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等各种系统软件,以达到业务、财务、税务等全业务信息共享,减少手工介入和人员成本,促使企业管理降本提效。 1.系统应用可行性分析 财务信息共享环境下,自动化税企互联纳税申报系统是在互联网助力下基于现有纳税申报模式提出的一种新的信息化体系,企业将数据与现有内部系统相集成,以实现申报中信息自动生成、上传和扣缴,减少由于时间和空间限制带来的不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全新智能化“信息管税”时代的到来。 (1)工作流与业务流程梳理再造 随着电子发票的不断推行,“信息管税”促进了“税企互联”,信息化平台为企业在自身财务涉税流程梳理重构提供了机会。财务共享驱动下自动化税企互联纳税申报系统以期增效降本,最终实现全面信息化、自动化与标准化。人工参与因素的减少是对目前企业现有财务流程的再造,需要财力、物力以及人力的持续性投入,寻求线上与线下融合审批流转,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梳理、优化最终再造设计,最终实现机构合理权限设计、业财一体,确保经济交易实时反馈在财务数据上,财务对业务的监督和决策支持始终贯穿业务全流程。 (2)税企全过程系统自动化处理 自动化税企互联纳税申报系统的嵌入可以使企业实现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对接的电子发票开具和管理系统+无纸化报销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银企金税系统的综合集成,进而完成发票开具-费用报销-收付款结算-凭证生成全过程系统自动化处理,其目的不但要实现税企两方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突破手工操作的瓶颈,而且在智能化系统中,信息的传递具备准确性、动态性、连续性与时效性,提高了信息数据利用的效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系统可以保障发票相关数据及时传输,在税企之间实时共享,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3)税务稽查前移规避防控风险 目前,信息化管理不断发展,税企互联系统中构建检查和预报机制,将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前移,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有效充分地挖掘,为税务机关审视稽查工作带来便利,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一般情况下,通过OCR扫描将纸质发票电子数据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发票,只有通过物联网系统运用电子方式开具、传输、保存的发票,采用严密的权限与安全措施,其所承载的信息数据在流转与使用环节非经授权准许不得随意修改,不受人工干预或转化的影响,加强了共享平台的自动化、规范化进程,既实现了信息之间的交互共享,又避免了信息泄露人工审查修改等风险问题。 2.“税企互联”税务框架结构 基于物联网技术,“税企互联”系统下有效信息得以快速传输,“人盯式”低效率征管局面被打破,增加税企之间良好的互信关系,开拓了智能化征管服务的新局面。 系统总体框架结构,即应用架构,主要描述系统各个层面的部署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作用,以实现各个线上线下各个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和自动化。基于物联网,根据财务共享中心和发票系统的需求,结合分层设计指导思想,设计财务共享模式下税企互联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如图1所示,将各项业务功能体现在不同的应用层面中,并明确划分功能边界。 发票在线服务平台作为架构的核心部分,提供在线业务的相关处理,基于运行所需的基本运行条件——技术支撑层,确定业务功能层所需要开发的主要范围,数据服务层实现对纳税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功能,管理层提供在线票据管理界面,最终实现在客户端、浏览器和手机端为纳税人、税务机关以及第三方服务,便于对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和真伪辨别。 3.“税企互联”税务管理模式 自动化“税企互联”系统平台框架模型的设计提出了一种新思路,试图对财务共享服务模式进行完善,搭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互联互通的桥梁。基于财务共享中心的成熟发展与应用,依靠电子发票的传递,企业建立与税务机关、第三方税务信息直接交互共享的个性化服务,解决相关信息的一致性问题,如图2所示。在税企互联模式下,交易双方企业和税务机关依托电子发票,销货方向税务机关发出开票申请,税务机关对其相关信息进行验证查验,若验证成功通过,信息传输自动反馈,企业直接开具电子发票至购货方,购货方信息分类归集记录,自动生成相关记录并进行税款支付。“税企互联”模式的应用能够实现税款的自动化,税务管理更加即时,同时降低错误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基于税企互联税務管理模式,设计企业端的系统流程设计,如图3所示,设计主线包括纳税预申报管理模块、企业自核模块和税务风险预警模块。首先,企业将内部资源计划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包括财务、供应、销售等模块),以及外部环境有关数据读入数据智能采集中心,筛选剔除数据随即标准化便于计算和识别。 四、结束语 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作为企业财务核算的一大变革,基于电子发票的大力推进,将大数据互联网、与时俱进的信息技术与企业税务方式进行融合,重塑纳税服务模式,将传统税务工作进行优化整合,构建“税企互联”信息化平台,加深了纳税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终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税企互联”搭建了企业、税务机关与第三方的智能化沟通桥梁,在基础标准和法规制度的保障下,助力“信息管税”,探索纳税服务新模式。 参考文献: [1]戴晓曦.财务共享模式下基于电子发票应用的“税企互联”平台构建[J].商场现代化,2017(11):160-161. [2]程平,王文怡.基于RPA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费用报销优化研究[J].会计之友,2018(13):146-151. [3]唐庆,熊丹.加快推广电子发票,助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J].财会学习,2017(24):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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