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bīngyì指公民依法当兵的义务 △ ~法。
【兵役】公民依照国家法律制度履行的军事义务。分现役和预备役。 战事
战事兵(兵刀;兵事;兵役;兵尘;兵甲;兵革;刀兵;兵戎之事) 甲马 战火 戎事 戎旆 烽鼓 烽燹 爟燧 金甲 焚如 战事、战争:桴鼓之警 战争,战事:兵马 边地战事:边戎 边尘 边埃 边境上的战事:边事 征战之事:鸣条之事 有关征战的事:白旄黄钺 黄钺白旄 征伐之事:允武 战事不断:旌旗卷舒 战事连续不断:军拏 战事平息:武偃 櫜弓(櫜弓戢戈) 没有战事:无士马 边疆无战事:沉烽静柝 边境安定无战事:边尘不惊 (有关战争的事:战事)
各种责任
各种责任担负的责任:担子 专门负的责任:专责(各有~) 所承担的责任:担当 能够担当的责任:肩膊 表示所负的连带责任:负乘之累 女婿应当承担的责任:半子之劳 公务上的责任:公责 军事责任:军任 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义务 人应尽的义务:天职 东道主对客人应尽的接待义务:地主之谊 地主之敬 地主之仪 当兵的义务:役(兵役;戒~;现~;退~;预备~) 赋 债户所负还债的义务:债务 不可推辞的责任:不让之责 进言劝谏的责任:言责 自己的责任:己任 自己所负的责任:己责 对自己言论的责任:言责 对自己文章内容及影响的责任:文责 勇于或能够承担的责任:肩膀 不该负的责任: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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