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活动、解散、清算和调整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一般认为公司制度起源于欧洲海运的船舶共有。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各种公司组织相继出现,1807年《法国商法典》首次规定了公司法。之后,德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仿照法国立法体系,在商法典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英美等国则以普通法为基础,另订单行的公司法规。在旧中国,公司法始于清光绪29年(1903年)的公司律。1914年北洋政府曾颁布公司条例。1929年国民党政府曾制订公司法(194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尚未制定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