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象过大
假象过大虚构的形象远远大于事物真相以至失真的弊病。晋·挚虞《文章流别论》:“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词过壮,则与事相违。”假象,虚假的形象,即艺术虚构的形象。类,真象,指虚构形象所依据的事物原型。文学形象不是生活原型的机构照搬,允许艺术虚构和艺术夸张。但艺术虚构和艺术夸张必须遵循现实主义的客观尺度包括逻辑尺度和情感尺度,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就会违背生活真实,闹出笑话。清初散文家汪琬有句诗云:“戏蝶翩翾排闼过”。排闼,推门。蝴蝶怎能推门而过?这就是“假象过大”的毛病。故清·阎若璩《潜邱札记》笑“排闼”为“蝶中樊哙”。钱可复《莺出谷》诗云:“一啭已惊人,搏风飞翰疾。”写莺也是“假象过大”了。清·纪昀《唐人试律说》评云:“莺有声,然‘惊人’非莺之声也; 莺能飞,然‘搏风’非莺之飞也。”挚虞的观点是针对汉赋提出来的,但犯有此病的不仅是汉赋,后来的诗、文、小说以及现在的文学创作,都存在着“假象过大”的弊病,可谓古今文人之通弊。产生这种弊病的原因,主要是作者没有从生活出发,对事物观察不够深入细致,写作态度和文风不够端正,或写作技巧不够纯熟。需对症下药,认真克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