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饰附语
修饰附语“附语”的一种。指修饰主语或谓语的成分。陈承泽《国文法草创》: 修饰附语对形容“主语或说明语者而言”。修饰主语(或宾语)的一般用数字和象字(形容词),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中的“三”,“大礼不辞小让”中的“大”“小”。修饰说明语(谓语) 的一般是象字和叠音副字以及加助字“然”“若”“尔”等的副字,如 “父母在不远游” 中的“远”,“茫茫然归” 中的 “茫茫然”。修饰附语常对所附的字 (即主语或说明语) “附加特定的、积极的” 内容 (即一定的属性和状态),以此区别于限定附语。参见“限定附语”。
修饰附语陈承泽《国文法草创》术语。指形容主语或说明语(谓语)的成分。修饰主语(或宾语)的一般是数字和象字(形容词),如《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吾师焉”中的“三”,《史记·项羽本纪》“大礼不辞小让”中的“大”、“小”。修饰说明语的一般是象字和叠音副字以及加助字“然、若、尔”等的副字。如《论语·里仁》 “父母在,不远游”中的“远”, 《孟子·公孙丑上》“茫茫然归”中的“茫茫然”。修饰附语常对所附的字(主语或说明语)附加特定的、积极的内容(即一定的属性和状态),以此区别于限定附语。参见“限定附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