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补文yǐ wén bǔ wén指用开展文化服务的方式适当取得收入以弥补文化单位事业经费的不足。如湖北省蕲春县文化馆原来每年用于事业开支的只有2000元。1984年起通过以文补文的方式,4年累计创收16万元,文化馆成了全城文化娱乐的热点。后来全省文化单位都进行了“以文补文”的试验。例如:“辽宁省文化系统开展多种经营,以文补文,增强了文化事业发展活力。”(《经济日报》1988.6.11)“他们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分担国家困难,积极开展‘以文补文’的创收活动,弥补了文化发展经费的不足。”(《光明日报》199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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