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相传殷周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土地划作井字形,故名。始见于《孟子·滕文公上》: 每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作九个区域,每区一百亩;当中一区为公田,其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家)耕种;公田共同助耕,收获给统治者,公田农事毕,才能耕种私田。
井田制jǐng tián zhì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1924年蔡和森《社会进化史》第一篇:“不仅‘张家村’‘李家村’等现在还遍存于各地,而所谓三代以上的‘井田制’及以后模仿或梦想井田制而发生的‘授田’‘均田’‘班田’‘限田’等制度与学说莫不为远古集产制度之遗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