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日本妄图独占中国的秘密条款。1915年1月,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共有5号,分为21条。主要内容: (1) 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全部权益,并加以扩大;(2) 延长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权;(3) 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4) 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他国;(5) 中国政府须聘用日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日本在武昌与九江、南昌间及南昌与杭州、潮州间有修筑铁路权,在福建有投资筑路和开矿的优先权。5月9日,袁世凯除对第5号条款声明“容日后协商”外,均予承认。因中国人民反对,日本的侵略要求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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