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附带民事诉讼 |
释义 | 【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简称。指刑事诉讼活动中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起的解决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责任的诉讼。依案件具体情况,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机关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并由法院合并审理的解决赔偿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民事诉讼。这种诉讼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民事诉讼,它具有构成一个独立的民事诉讼的全部要件,即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的诉讼相同。这种物质利益的损害与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被侵害是基于同一犯罪行为,即同一行为产生了两种危害结果,但物质损害处于从属地位。所以,在诉讼中,通常对这两种性质不同而又紧密联系一起的问题合并在一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行附带民事诉讼,能够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能够更全面地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能够简化诉讼程序,使用同一证据资料,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还可以避免分案审理可能造成的判决的互相抵触。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