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法式
附加法式指定语、状语、补语和中心语的组织形式。陈望道《文法简论》:“由附加成分和被附加成分互相对待组成的法式称为附加法式。”例如,“白马”“快跑”“很好的月光”“高兴极了”等。
附加法式陈望道《文法简论》术语。由附加成分和被附加成分互相对待组成的法式。包括形容关系(即通常所说的定中关系)和疏状关系(即通常所说的状中关系)两种。其中的定语和状语是附加语,受它们修饰、限制的是原先语(相当于通常说的中心语)。附加的方式有两种:(a)前附加,如“很好的月亮”、“轻轻地走去”;(b)后附加,如“白石一块”、“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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