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相对。产生国家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党派领导人的一种方式,即先由选民选出代表或选举人,再由代表或选举人投票选出的选举方式,而不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出。当今世界,不少资本主义国家的上院即参议院的议员和一些国家的总统(如美国),由这种选举方式产生。我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也是一种间接选举方式。
间接选举jiàn jiē xuǎn jǔ由选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上一级代表的选举方式。1903年梁启超《新大陆游记节录》:“美国选大统领,用间接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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