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一般由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原则、选举权、被选举权、选举程序、选举机构、选举经费、选举诉讼等。选举制度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包括选举国家一切工作人员的制度。而狭义的选举制度,是专指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宪法学上所说的选举制度不是广义上的选举制度。从阶级本质上,可分为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和资本主义选举制度。其性质是由国体所决定的,反映国体的要求。有些资本主义国家,选民的资格受到很多不合理的限制,以致许多成年公民不能成为选民。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社会主义选举制度是为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目的是切实保证广大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因此,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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