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磅ɡuòbàng用磅秤称重量。 秤
秤秤(~钩;~星;~花;~盘;市~;台~) 衡(衡具;衡器;县~;悬~) 磅(磅秤;过~) 权 铨 天平 锤钩 一种秤小量东西的秤:戥(戥子) 等子 可以称三十斤的秤:钧秤 秤锤:锤 铊 砣 权 铜制的秤锤:铜权 天平的秤砣:码(码子;砝码) 秤或戥上的提绳:毫(秤毫;头~) 秤杆:衡 秤杆上的第一星儿:钉盘星 (测轻重的器具:秤)
过磅guò bàng用磅秤称。1879年杨少坪《增广英字指南》卷五:“To weigh,过磅。”1906年涂福田《东瀛见知录》:“上车时进口剪票,下车时出口收票,车上只查票一次。行李另车装置,头等许带百斤,二等六十,过此加费。过磅后给一行李票,抵埠持票往领。”1942年浦江清《西行日记》:“至行李房挂票,每件日票二角,过磅费合共二元一角(日票)。遂购月台票出站而归。时日票一元=国币十一元。余等行李中无违禁品,亦不带逾量之统制品,故一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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