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cáizhèng国家对资财收支的管理活动。
【财政】亦称“国家财政”。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在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与各方面发生的分配关系。表现为政府的收支活动。在配置资源、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等方面起到宏观调控作用。参见“财政收入”“财政支出”。 财政
财政国家政权对社会产品实行的分配和再分配。国家政权为应付各种需要,不得不依靠权力强制地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据为己有,这就是最早的财政来源,所以财政是历史范畴。财政是国家有计划地分配社会财富的工具,反映着国家同社会劳动者、各种经济形式之间正确的分配关系。一个国家将自己的财政制度作为财政工作的规范标准。我国自建国以来,制定了相应的财政工作规定、财政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财务、农业财务及教育、科学、文化财务等制度,对我国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公务
公务公(公干) 缘事 家庭或团体的事务:政(行~;财~;市~;邮~;校~) 党的事务:党务 公家分派的公务:勤务 国家事务:国务 国家的内政事务:内政 内务 国家财会事务:计筹 计务 征税的事务:榷政 与外国交涉的事务:外务 外交事务:外事 警察事务:警捕 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吃饭:并日而食
另见:公事 办理
财政(同)财务
财政cái zhèng政府对资财的收入与支出的管理活动。1889年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卷十九:“为保护公众安全,有紧要需用,依内外形势政府未能将帝国议会召集时,则依敕命为财政上必要之处置,如前项等事须于下次会期交帝国议会许诺。”1890年《日本国志》卷十四:“统计院干事兼检查官一人,以一、二、三等官充书记官、属官。凡国中之土地、户口、农业、工作、商务、船舶、财政、兵力、刑法、文教,督令司职者,详查其事,确计其数,编次为表,上之本院,本院统而编之。”1913年胡以鲁《论译名》:“‘爱康诺米’(economy)译为理财,固偏于财政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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