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派
象征派新诗派别。以诗人李金发为代表。1925年他出版诗集《微雨》、《为幸福而歌》和《食客与凶年》。写象征派诗的还有穆木天和冯乃超。李金发曾留法学习雕塑,同时深受波特菜尔等的影响,把象征派的诗歌表现方法引入新诗,讲求感官的享受和刺激,重视刹那间的幻觉,认为诗歌要表现的是“对于生命欲揶揄的神秘及悲哀的美丽”。强调诗的世界是潜在意识的世界和先验的世界。这种诗舍弃描写的手法,既不能叙事,也不直接抒发主观感情,而是以奇异的联想、隐喻、幻觉、暗示等,用来象征诗人所要表现的思想、生活,因而造成了朦胧、迷离、神秘的色彩。此派追求抒情形象的多义性,拉大譬喻与比喻事物之间的距离,在常人以为不同的事物间寻找联系,揭示可以引起联想的共同点,使抽象的观念因与具体的事物相联而增强形象性。把本无关系的东西联结起来,产生了“粉红的记忆”、“无味之沙石”、“金色之泪”等诗句。诗中广泛运用“通感”,重视声、色、味的表现,曾被称作一种“神经艺术”。在语言上,常引入一些文言虚词,又往往不用顺畅的句法,读来拗口。在形式上则打破一切格律,诗句之间可以任意跳跃,更加自由化。由于象征方法的怪异,诗句晦涩难解,需要读者运用自己的联想去猜测、领会,读诗犹如猜谜,故称李金发为“诗怪”。朱自清《新诗的进步》:“象征诗派要表现的是些微妙的情境,比喻是他们的生命; 但是‘远取譬’而不是‘近取譬’。所谓远近不指比喻的材料而指比喻的方法; 他们能在普通人以为不同的事物中间看出同来。他们发现事物的新关系,并且用最经济的方法将这关系组织成诗; 所谓‘最经济的’就是将一些联络的字句省掉,让读者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搭起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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