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
象形六书之一。字形摹写实物的形状,或用比较简单的线条来摹写事物的特征部分。许慎《说文解字·叙》:“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如《说文解字·牙部》:“牙,壮齿也(据段注本),象上下相错之形。”《说文解字·皿部》:“皿,饭食之用器也,象形。” 一般认为象形字中有独体象形与合体象形之分。合体象形所合之二体,有一体不能单独成字,有一体可以单独成字。如“石”,其中“厂”(hàn)成字,意思是山石的崖岩;“口”像石块之形(非口舌字),不成字。王筠《说文释例·象形》说:“石与果一类,本以○象石形,而此形多矣,乃以厂定之。”,这说明合体象形的产生是由于区别象形形体的需要,即加上一个表示同类事物的字,使所摹写的对象能够确定,不致产生误解。参见“独体字”条。
象形汉字的一种造字法则。《说文解字·叙》:“~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诘诎:弯曲,曲折。)
【象形】六书之一。指描摹实物形状的造字法。如:“山”字就画一座山来表示,“马”字就画一匹马来表示。
象形六书之一。 指通过描画事物形象从而以形表义的一种造字方法。 如 “日、 月、 雨、 气” 等, 其古文字形体都很象所表示的事物。 用象形法造字时, 有的从正面描画事物的全体, 如 “目、 燕” 等字; 有的从侧面描写事物的全体, 如 “阜、 鸟”等字; 也有少数字是描绘出事物具有特征的部分以代表全体, 如“牛、 羊”等字, 都是画出它们的犄角部分以代全体。象形造字法只适用于有形可象的具体实物, 抽象事物无法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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