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改了本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法共2编15章452条。第一编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是应用刑法分则和其他刑事法律的原则依据。第二编分则,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最后为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9年12月、2001年8月、2001年12月、2002年12月、2005年2月、2006年6月、2009年2月通过了七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