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古代乡村定期集市的通称。东晋时建康 (今南京) 城外有草市,唐宋尤盛。《全唐诗》二九九王建《汴路即事》:“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宋苏轼《东坡集续集·乞罢宿州修城状》:“宿州……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 草市
018.草市(p2647.1)书证之三引作:宋·苏轼《东坡集·续集·奏议·十二·乞罢宿州修城状》: “宿州自唐以来, 罗城狭小,居民多居城外, ……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 按:此书证失误者三: 一、书名称谓不确。依现标目,当理解为: 《东坡集》为总书名,而《续集》、《奏议》为降幂排列之二、三级子目,层层皆有隶属关系,其实大相径庭。考苏轼全集有三种版本: ❶《四库全书》本《东坡全集》一百一十五卷; ❷《三苏全集》本《东坡全集》八十四卷; ❸《四部备要》本,编号为第77册,名曰《东坡七集》, 内收: 《东坡集》四十卷, 《东坡后集》二十卷, 《东坡奏议》十四卷, 《东坡外制集》三卷, 《东坡内制集》十卷附《乐语》一卷,《东坡应诏集》十卷, 《东坡续集》十二卷。七集并列, 互不隶属,皆《东坡七集》之子目,而习惯称谓又多去总目、以子目单独作书名。故《辞源》本条可经作:《东坡奏议·十二·乞罢宿州修城状》。 二、引文不确。“居民多居城外”,一句之中着两“居”字,失于消极修辞已甚,愚谓坡仙行文必不如是也,覆按原文,后“居”乃“在”字之误耳。 三、引文割裂、标点有误。原书于“似此”句上有“兼诸处”三字而误删,则议论理由之充足语气顿消,不当于一句之中又为取舍也。又, 于“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句,如此标点, 当理解为:城区过于狭小,而居民散在城外者多于城内, 岂有是理! 原来“城小人多乃是对比修辞,故当点作: “兼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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