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赋之大体
立赋之大体刘勰对作赋的基本要求是“丽词雅义”,语出《文心雕龙·诠赋》:“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这是儒家文质观在赋体文学创作上的运用。对赋来说,其“文”,即形式要求“巧丽”,其“义”,即思想内容要求“明雅”,做到了“丽词雅义”,就达到了文质兼备、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统一。雅,高雅、正确意。《荀子·王制》:“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贾谊《新书·道术》:“辞令就得谓之雅,反雅为陋。”“义欲其雅”这也是对所有文学作品思想内容的要求。丽,艳丽奇妍。曹丕《典论·论文》:“诗赋欲丽。”陆机《文赋》:“其遣言也贵妍。”刘勰以“丽词雅义”为“立赋之大体”,既揭示了赋与一般文学作品的共性,又突出了赋体的艺术个性,实在是精当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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