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了全面的论述。2007年中共十七大作了进一步阐述。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的重大战略思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shèhuì zhǔyì héxié shèhuì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执政理念。也简称“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
相关链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第一次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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