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而作
不思而作写作中不进行精心构思,粗制滥造的弊病。宋·姜夔《白石诗说》:“诗之不工,只是不精思耳,不思而作,虽多亦奚为?”古人认为,“属文之道,事出神思”(梁·肖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吟诗缀文应以“构思为先”(唐 ·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论体》),做到“胸有成竹。”文学作品主要是写给读者看的,须有一定的审美价值。而审美价值的大小,又取决于作者构思的技巧和程度。不思而作,写起来也许来得轻松,但易流于粗制滥造,审美价值非常有限。这是写作必须避免的。至于七步成诗、文不加点之说,只是文思敏捷,并非不思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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