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御史唐御史王弘义喜欢吃瓜,经常到乡间瓜田索要,主人不给。王很恼火,就说瓜园里有白兔,让县官派人去捉。结果瓜田全被践踏。内史李昭德因此说:“昔闻苍鹰狱吏,今见白兔御史。”见《新唐书·酷吏·王弘义传》。 白兔御史
207.白兔御史(p2167.1)释文作:唐·王弘义常於乡里傍舍求瓜,主不予。弘义乃状言瓜园中有白兔,县官命人逐捕,斯须园苗皆尽。内使李昭德因曰: “昔闻苍鹰狱吏,今见白兔御史。”盖刺其仗势贪残之意。 按:释文失误者二: 一、叙史事而不标所据书目,则读者不知其事出于何处,或将目为“瞎话儿”。考此事载于: 《旧唐书·卷一八六(上)·酷吏传·王弘义传》,当注此参阅书卷,方见确凿。 二、叙事不完备,尚有未明。据叙事载,借逐白兔而行报复,以毁人瓜田之恶行, 则词目中 “白兔”二字已落实处,但不知此事与“御史”何干?王弘义为何物?皆不明。故于叙事首句“唐·王弘义”名前标出“唐侍御史”字样,则词目之“御史”落到实处,亦明王弘义之身份。但又不便写得太实,确定为什么御史。因本传载:天授中,拜右台殿中侍御史;长寿中,拜左台侍御史。逐白兔事只云“常於乡里傍舍求瓜”,叙事含糊,未云何时也。《新唐书·二○九·王弘义传》指为“微贱时”事,则所谓“白兔御史”之諡,乃后人追论其事也。本条二失乃出概述式,倘直引原文,必无此二失也。由此亦可得出一条经验,编辞书引史传,仍以撮录原文为确,以免概述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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