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指
不定指也称 “虚指”。“指示形容词” 的一种。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有”“有些”是“不定指或虚指”。这些词在句中是“领起主语,不附他位”的一种“冠词(Article)性的形容词”,后面有述语。如: “有些人对我说:‘有责任到你的身上来了。’”其中“有些”表复数。还有表示 “说者不知,或知而不言” 的 “某”(或)等。如:“某同志昨往某地磋商某种问题”。
不定指陈望道 《文法简论》术语。 有 “哪”、“某”等。不定指词类似不定数词,有泛指和询问两种作用。 如 “哪里有压迫, 哪里就有反抗。”“你到哪里去?”前一句中的 “哪”是泛指,后一句中的 “哪”是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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