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他动字
不完全他动字指具有使令意义的及物动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通常之他动字,大抵只具一个目的语。……又有于目的语外须更有补足语者,通称为不完全他动字,如 ‘使’ ‘遣’等字,是也。”“不完全他动字,则目的语外别有补足语,其补足语有说明目的语之作用者也。”
不完全他动字相当于现今所说的使令动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术语。指有了目的语(宾语)还须有补足语来说明目的语的他动字。如“使”、“遣”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句中“掌其北门之管”是“使”的补足语,用以说明“使”的目的语“我”。《史记·项羽本纪》:“乃遣其子宋襄相齐。”句中“相齐”是“遣”的补足语,用以说明“遣”的目的语“其子宋襄”。不完全他动字与章士钊《中等国文典》的“不完全他动词”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