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黾龄,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县)人。初在梅溪乡间讲学,后入太学。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举进士第一,授绍兴府签判,累官著作郎。孝宗朝,官至吏部侍郎。在朝期间,曾多次上疏,陈述恢复王土之计。后出任饶、夔、湖、泉等知州,以龙图阁学士致仕。 王十朋工诗能词善文,为朱熹、张浑等人所推重。其诗浑厚质直,恳恻条畅,如《悼亡》,感情深挚,颇为动人。其赋有《会稽风俗赋》、《民事堂赋》、《蓬莱阁赋》合称“会稽三赋”,在当时甚有名。《会稽风俗赋》其末,以“复故疆而旋京国”为念,而以会稽不过“甄陶中之一物”,颇有讽谕之义。《蓬莱阁赋》气势亦壮,对此阁的创建者元稹但赞其才,不彰其缺点,只说“斯人也而至于斯也,尚忍言之哉”,可见含蓄之妙。就其内容说,最值得重视的是《民事堂赋》。此赋几乎是一篇有韵的政论,文采虽逊,但却把距皇城不远的地方的民生疾苦淋漓尽致地反映出来了,由此一角,可知其他。作者身为地方佐吏,而深知民疾,并敢于直言,其精神是可贵的。
王十朋wáng shí péng明朝柯丹邱传奇《荆钗记》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忠贞于爱情的人物形象:这~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子上来作什么!(四四·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