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古称“蠔镜”“濠镜”“濠镜澳”,别称“濠江”“镜湖”等。在珠江口西岸。面积30.3平方千米,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人口57万(2012年)。原属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管辖。自16世纪中叶至1864年,澳门全境逐渐被葡萄牙人侵占。根据1987年《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权;原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实行“澳人治澳”。澳门扼珠江口,交通便利。对外贸易、旅游博彩业、建筑地产业和金融业为四大经济支柱。澳门历史城区为世界文化遗产。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Àomén Tèbié Xíngzhèngqū位于珠江口西侧,北邻广东珠海,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总面积23.5平方公里。人口54.57万(2008年7月)。16世纪被葡萄牙殖民者侵占。根据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特别行政区。简称“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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