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溺爱;偏爱;钟爱chǒnɡ’ài nì’ài piān’ài zhōnɡ’ài【同】 都是动词;都有非常喜爱的意思;都可以带指人的宾语。 【异】 “宠爱”着重指偏爱,在众多的对象中,只特别喜爱其中的一个或某一部分,并因过分喜爱而娇纵被爱者;可用于人或物,用于人时,总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中性词;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能作“受到”的宾语。[例]黎汝清《万山红遍》:“连平时最受~的三姨太也因为一件小事而挨了耳光。”“溺爱”着重指一味地、无原则地喜爱,甚至对其错误也姑息、袒护;用于人时,限于长辈对自己的儿孙;贬义词;多用于书面语;能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不能作“受”、“受到”的宾语。[例]钱钟书《围城》:“你虽然是大儿子,我看你的父亲母亲并不怎样~你,为什么这样任性?”|~孩子,往往是自尝苦果。“偏爱”侧重指施动者心不平,在几个人或几件事物中特别看重,喜爱其中的一个人或一件事物;偏爱的对象,有可能是人,也可能是某种行动、某个项目、某门学科、某种食物;中性词;通用于书面语和口语。[例]母亲在我们几姊妹中~小妹,常给予特殊的优待。|在各项体育运动中,他~篮球运动。“钟爱”指特别喜爱;可用于人或物,用于人时,对象不一定是自己的家人;中性词;多用于书面语;不能受程序副词修饰;但可作“受”、“受到”的宾语。[例]他从小就为师长所~。 【反义】 宠爱—虐待 讨厌 憎恨 厌恶/ 溺爱—虐待 憎恨 厌恶/ 偏爱—讨厌 憎恨/ 钟爱—厌恨 憎恨 厌恶
爱护;溺爱àihù nì'ài【同】 都是动词;都含有爱的意思;都能带指人的名词宾语,都能受程度副词修饰。 【异】 “爱护”指爱惜并保护,使之不受损害;没有贬义,是中性词;适用范围较广,可以用于人,也可用于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可用于书面语和口语;搭配对象多是“妇女儿童”、“眼睛”、“公物”、“集体荣誉”等名词性词语;能重叠为ABAB式。[例]我们要~学校的一草一木。|~年青一代。“溺爱”指过分地宠爱;含贬义;适用范围窄,仅用于人;用于书面语;一般不能重叠。[例]对孩子一味~,结果却害了他。 【反义】 爱护—摧残 伤害 残害 破坏 损坏/ 溺爱—摧残 憎恶 痛恨
溺爱nì'ài(对孩子)过分宠爱。
溺爱nì’ài〈动〉过分宠爱:溺爱子女│不要溺爱。 【同义】宠爱│昵爱│偏爱。 【辨析】“溺爱”和“昵爱”:“溺爱”侧重指宠爱,“昵爱”侧重指疼爱、亲爱;前者的对象多为自己的子女,后者还可用于其他小动物。
溺爱nì’ài【释义】 过分宠爱。 【色彩】 贬义。 【近义】 宠爱︱偏爱︱宠幸︱娇惯︱酷爱︱疼爱︱喜爱︱热爱。 【反义】 虐待︱欺侮。 【扩词】 溺爱孩子︱一贯溺爱︱一味溺爱。 【造句】 ❍ 对孩子不能~,而是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教育。 ❍ 对子女~的结果往往是他们变得很娇气。
【溺爱】过分宠爱。
溺爱过分宠爱谓之 “溺 ( nì) 爱”。为什么呢? “溺,溺水。”张舜徽《说文约注》: “溺乃后起增偏旁体,古但作弱……此水乃今甘肃省境内之张掖河,俗称黑河。”《说文》段注: “今人用为没字,溺行而废矣。” 从上而知,“溺”本为河水名,后用为 “溺没”字。“溺没”犹言沉没 ( 已废 “”字即从人从水) ,意即淹死。语谓 “溺水身亡”,即言被水淹死 ( 溺没———溺殁) 。 凡被水淹而亡,其水一般非深即急,故“溺”引申有 “超乎异常”、“过度”、“过分”、“特别”等义。因此,“溺爱”指宠爱过甚之意。 物极必反,过犹不及。 “父母之爱子也,必为之计深远”,溺爱者是不懂个中真味的。《大学》: “人莫知其子之恶。”朱熹注: “溺爱者不明。”此言甚是。 溺爱
溺爱优爱 爱溺 溺爱,姑息:美疢 深爱,溺爱:曲爱 父母溺爱子女:禽犊 过分溺爱子女:牛折齿 对子女的溺爱不对头:爱非其道 过分宠爱就看不清被宠爱者的毛病和缺点:溺爱不明 (过分娇纵、喜爱:溺爱)
另见:宠爱
溺爱nì ài动词。宠爱过甚,多用于贬义。 【例】溺爱儿女,当“拜儿教主”,以致养出了一个个“小霸王”。(秦牧《漫话“盘碰盘,碗碰碗”》)
溺爱(同)钟爱 宠爱
溺爱nì’ài对小孩过分宠爱:(宝玉)近来仗着祖母~,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荡弛纵,任性恣情。(十九·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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