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刑】古代把犯人押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流刑古代后期五刑之一。即将罪犯流放到边远地区服劳役,不许回乡的刑罚。秦称“迁”,汉称“徙边”,南北朝始称“流”。北周流刑始按远近分等。隋分三等,流一千里劳役二年,一千五百里劳役二年半,二千里劳役三年,并附加杖刑。唐亦分三等,即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各等劳役均一年。另有加役流,即流三千里劳役三年。宋、元、明、清都有流刑,但附加刑和流放远近不尽相同。
流刑;流行◉ 流刑liúxínɡ 名 古代把犯人押送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的刑罚。〈近〉放逐/ 流放。 ◉ 流行liúxínɡ 动 传播很广;盛行。〈例〉~歌曲/ ~性感冒/ 这是一首在中央根据地~的山歌/ 这种思想在我们党内很~。〈近〉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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