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拿巴新闻管制
波拿巴新闻管制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对法国报业的管制政策是在1852年制定的。1851年12月2日,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当了皇帝。他继承其叔拿破仑的政策,严厉管制报业,制定了管制报业的政策和措施。恢复了革命后已废除的报纸发行特许制及保证金制,保证金高达5万法郎。在巴黎,只有11家报纸被允许有发行权,新闻犯罪不再由轻罪法庭受理,改为普通法庭审判,并恢复了对报纸的预审制度。1852年公布的一项法令规定,政府有权在报上发表官方文告。外省政府可向报纸发出警告,如第一次警告无效,第二次就要停刊,第三次就要撤销登记。1852年巴黎有40多家报纸,1853年减至14家。在拿破仑三世统治的19年中,只有亲政府的报纸有较大的发展,反对派办报受到多方面的限制。1868年,政府被迫公布法案废除预审制度,允许创办新报,约束政府干涉。该法实施后一年,巴黎报纸增至88家,各地报纸增至1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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