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驱
法家先驱中国春秋前期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前645年)。名夷吾,字敬仲。齐国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人。公元前686年经鲍叔牙推荐,被齐桓公任命为“相”,尊称“仲父”。他主持政务,辅佐齐桓公进行一系列改革,使齐国成为春秋时第一个称霸的国家。他认为发展经济使国家富强,是人们遵守礼义法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物质基础,因而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见解。为了富国强兵和保证法令的贯彻,他提出“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敦促齐桓公严格掌握生、杀、贫、富、贵、贱“六柄”。他的“富国”、“富民”的法律思想在齐国的经济、政治和法制改革中起过重要作用,对后世的影响也比较大。战国时期法家的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和管仲的思想都有渊源关系。因此,战国法家奉他为自己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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