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制宣传工作及其发展 |
释义 | 法制宣传工作及其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及其发展法制宣传是通过各种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教育人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和维护法律制度的社会活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工作体系,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形成的。在此之前,它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取得过很大的成绩。例如: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宣传、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和部署下进行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确立新民主主义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主义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群众运动的方法进行的,运动过后,工作也就基本停止了,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和持之以恒的工作制度,这就必然影响广大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工作。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重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随后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政府系统设立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实施“一五”普法规划和“二五”普法规划的实践,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齐抓共管,并吸收公、检、法、工、青、妇、文教等部门参加的法制宣传工作体系,从此,我国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始走上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
随便看 |
|
汉语词典收录604837条汉语词条,可根据汉字查询相应的词语释义,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词语的释义、翻译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