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汉语语法论 |
释义 | 汉语语法论汉语语法论高名凯著。1941年开始写作,1946年写成。全书四大部分: 原版分为 “绪论”“句法论”“范畴论”“句型论”;修订本改为“绪论”“构词论”“范畴论”“造句论”。“绪论”讨论了有关汉语的一般问题,诸如汉语与汉族、汉语与文字、汉语的词品(词类)、汉语的特性等,澄清了汉语没有语法、没有语法范畴的误解,批判了高本汉的“读破说”,论述了研究汉语语法的方法。认为汉语基本上是单音节的孤立语,虚词和词序是汉语结构语法形式的主要方法。研究汉语语法要“以口语为出发点”,“注意语法形式”“注重句法的研究”并要善于与不同语言比较。“构词论”讨论了词的分类应以词的语法意义、句法功能和形态为标准,其中以形态为主。虚词要分成许多小类,实词因 “没有一个固定的功能”,所以不能分类。“范畴论”论述了指示词、人称代词、数词、数位词(名量词)、次数词 (动量词)、量词(表示量的分野,相当于副词)、体词、态词、能词、欲词与愿词等十种范畴。主要讨论语法形式(语法成分) 如何表达语法范畴。认为“汉语的特点既在于应用虚词来表示其它语言应用词的内部变化所表示的语法范畴,我们也应当把这些虚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概括为语法范畴”。“句法论” (造句论) 论述了各类短语和句子的结构。短语分规定关系(相当于主谓和偏正)、引导关系(相当于动宾、介宾)、并列关系、联络关系 (前后命题互相关联者)等。句子按谓语性质分成名句、动句、形容句三种、按句模分为省略句、绝对句(无主句)、简单句、复杂句、包孕句和复合句数种。主要讨论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关系。重视句法,认为过去研究语法常常从词品的分类及其所属的语法范畴入手,只是附带地谈谈句法,无疑是一种偏向,因为语言的存在是在于句而不在于词语。“句型论”从表情的角度出发,讨论各种句型。作者以说者说话时的主观态度为标准划分出否定命题和确定命题、询问命题、疑惑命题、命令命题、感叹命题等五种句子类型。本书的主要特点是: 《汉语语法论》高名凯著。开明书店1948年出版。科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86年10月重印,收入《汉语语法丛书》。本书除绪论外,共分构词论、范畴论、造句论、句型论四编。作者认为,研究汉语语法不应该只偏重词法而不注重句法,不应该忽视汉语的特点。“造句论”一编中,按句子谓语的不同,把汉语的句子分为名词句、动词句和形容句3类,并分析了各种句法关系以及在句法关系中起重要作用的虚词。“范畴论”一编中,根据语法意义把汉语的虚词分成10类,即10个语法范畴。不仅列举了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口语中的各类虚词,还探求了现代汉语虚词的来源。“句型论”一编中,从表达感情和语气的角度对句子进行了研究,将句型分为否定命题、询问命题、疑惑命题、命令命题和感叹命题五种,讨论了各种命题的表达方式。《汉语语法论》突破了以往汉语语法研究中套用拉丁语法或英语语法的框框,提出了许多极有价值的创见。它是汉语语法学史上的重要著作之一,对国内外的汉语语法研究具有一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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