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按内容分列的细目。《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
【条目】1 规章、条约等的项目。如:分列条目。2 词典编写中一个个的词条。
条目辞书的主体, 由词目 (或字头、 条头) 和释文两部分组成。如: “[旦夕]danxi〈书〉早晨和晚上,比喻短时间内:危在~。”这是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一个条目, “旦夕”是词目,其下是释文。条目要有知识性,提供语文知识或专科知识。条目要有系统性,辞书的所有条目组成一个有层次的网络系统, 每一个条目都处在这个系统的特定位置上。 条目要有检索性,便于查检。条目的设立、 内容、写法, 由辞书的性质、类型和规模等因素决定。 条目在字典中又称字条, 在词典中又称词条。条目的另一个用法是,仅指词目,不包括释文。 项目
项目项头 款项 窠名 账上记载的项目:账目 支出的项目:出项 用钱的项目:费项 事情的项目:事项 事目 对所从事的活动必须知道的事项:须知(办证~) 法令或习俗所不允许的事项:禁(违~;犯~;入境问~) 演出或播出的项目:节目(~预报) 杂剧节目:蹬梯 规章、条约等的项目:条目 军事训练中进行讲解和训练的项目:课目 总的项目:最(最目) 总目 凡要 凡最 分类的项目:条别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目(纲~;书~) 详细的项目:细目 子目 按内容规定的细目:款(款项;款目;附~) 条目 正式的项目:正项 重要的项目:要目 (事物分成的门类:项目)
另见:事物 类别 条款
条目tiáo mù指辞书的词条。1929年《中华百科辞典》封二:“读者就各人所见: 无论是关于内容的充实,条目的增加,文字的校订,均请一一开示。”1950年《新编新知识辞典·序言》:“凡在《新知识辞典续编》中所已有的条目,在本辞典中不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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