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语言学又称一般语言学、普遍语言学。与个别语言学相对。以人类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探索一般语言共有的性质和共同规律的科学。普通语言学作为语言学的理论部门,是在具体语言研究基础上总结出理论,然后又用来指导整个语言学研究。狭义的普通语言学专门探讨语言的一般理论问题,如语言的本质、功能,语言的起源和发展,语言系统,语言的类型及语言研究方法等。广义的普通语言学还包括语言各结构要素的一般理论研究,如普通语音学、普通语义学、普通语法学、普通词汇学等,形成普通语言学的各个分支。普通语言学是十九世纪以后才盛行起来,它的奠基人是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堡特。普通语言学要用个别语言研究的事实和理论不断加深和发展,才能形成坚实的科学理论,对具体语言研究得越多,越深刻,其内容就会越丰富,理论概括就会越全面。正因为普通语言学对个别语言研究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才被看成“语言哲学”。参见“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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