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pǔxuǎn有选举权的公民普遍地参加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选举。 ★普照 普及本 普天之下
普选pǔxuǎn〈动〉 全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 选举
选举选(~区;~民;大~;普~;初~;复~;补~;民~;候~) 提名选举:提选 口头提名选举:推选 推举 投票选举:票选 最后一轮选举:决选 重新选举:改选 被选上:当选 入选 膺选 充选 中选 以第一当选:首选 未被选上:落选 摈落 遗索 (用投票或举手方式选出代表或负责人:选举)
另见:推荐 挑选 决定 领导人 普选pǔ xuǎn一种选举方式,有选举权的公民普遍地参加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选举。1934年《新知识辞典》“普选制”条:“普选制,Universal Suffrage。”1940年《沈钧儒收文录·张宗麟致沈钧儒、邹韬奋、史良等函》:“如本次来不及普选,是否应定下合理办法,规定下次必须用合理办法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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