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语法
教学语法也称“学校语法”“课堂语法”“规范语法”。指根据语法教学的要求所制订的语法体系。也指为教学尤其是中小学教学而编写的语法教材。教学语法有如下特点: ❶具有稳定性。写进教材的多是社会公认的定论,所表现的知识体系(即对客观存在的语法的认识及分析)是能为多数人接受的折衷体系,而不是有争议的一家之言。因此它一般总是沿用传统的学说,对于语法专家们的新见解新认识不轻易采用,尤其难得换用专家们的某种新体系。当然,专家们的研究新成果,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证明是确实正确的学说,教学语法也会采纳进来的。 ❷具有规范性。教学语法的任务和目的是向学习者传授祖国语言的基本语法知识,进行规范的语言教育,它不是想让每个学习者都成为语法研究专家。因此它在作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许多实例,指明哪是对的、哪是错的,从中确立规范;它对理论知识不作过多的介绍,对一些可此可彼的情况也不作深入的探究。这就容易忽略语言的发展,对新规范的确认来得太迟。 ❸侧重于语法功能的描述,要求实用,而不太重视理论的分析。 ❹重点以书面语事例为分析对象,而不太重视对口语的分析。这是与前两个特点相关联的,因为书面语用词、造句都较规范,也较稳定。在西方国家,教学语法大致就是“传统语法”,因为以古希腊语法和拉丁语法为基础而形成的传统语法学说早已成为社会公认的十分稳定的体系,因而很自然地成了教学语法。在中国,由于汉语语法的系统研究和教学的历史都还很短,真正的汉语语法学说的传统尚未形成。但是用借鉴西方传统语法的体系建立起来的汉语语法学说作为教学语法的历史也已有几十年历史,教学语法的教材也很不少。有代表性的汉语教学语法教材,解放前有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建国后有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中国语法教材》),初中《汉语》课本语法部分,《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简述》,《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等等。参见“传统语法”“专家语法”。
教学语法又称学校语法、规范语法、课堂语法。 指以传统语法为基础,根据语法教学的要求制订的语法学体系。与理论语法相对。因为它以传统语法为基础,具有传统语法的特点,所以又常常是传统语法的别名。 这种语法目的在于教人正确使用语言,其特点是:(a)具有规范性。不仅传授语法知识,还讲语法规范,明确规定什么合语法、什么不合语法。 (b)具有稳定性。尽量采用有定论的知识和公认的说法,对有争议的问题倾向于折衷和稳妥。(c)具有实用性和实践性。不详尽描写所有的语法现象,不追求理论完整,不做专题探讨,强调实用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著作中多附有大量习题。 (d)具有可接受性。 力求整个体系、具体教材、知识讲授都使人容易接受。 由于教学语法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实用语法。 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的代表作有《新著国语文法》(1924)、“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1956)、《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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