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之王
担保之王抵押。法律中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由于抵押物的价值通常总是超过所担保的债权的数额或者与之相当,并且抵押物通常由债权人占有,所以,只要抵押物不灭失(这种可能性很小),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便有可靠保障。债的担保方式还包括违约金、定金、保证等,但违约金,定金的数额通常较小,难以保障债权人实现全部债权,保证人可能因种种原因丧失替代债务人履行或赔偿的能力,况且债权人不能控制保证人的财产,这就使债权有落空之虞。因抵押比其他担保方式更为安全可靠,在国外被一些人誉为“担保之王”。为各国普遍采用,也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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