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书
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时所制作的文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写作内容包括标题,案号,被告人身分概况,第一、二审判决,裁定的单位、文号、时间、认定事项,对原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提起抗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具文的年、月、日。其中,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项,用转述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叙明认定的事实、性质和判决、裁定的结果。对原判决、裁定的意见,用说明的方式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诉讼程序上确有错误。然后,针对错误情况,用论驳兼济的议论方式,写抗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其错误如为认定事实方面,就着力叙述应当肯定或否定的事实及证据,并依据法律予以论证。其错误如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则应从犯罪构成理论上驳斥其错误,并论证怎样定罪量刑才对。其错误如为诉讼程序上的,则引用诉讼法有关条文,论证错误所在。最后,根据具体错误,提出抗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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