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字
感字指一般独立于句外的表示情感的词,包括一般所谓叹词、疑问语气词、表然否的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 “感字者,独立的以表心中感触之意绪 (认识决意情感诸作用)者也。便宜上姑分为数项如下: (甲) 表一般的喜怒哀乐惊惧之情者,如 ‘於’‘呜’ ‘噫’ ‘嘻’’ ‘吁’ ‘呼’ (去声) ‘嚇’ ‘嚄’ ‘咤’ 等皆是。(乙) 表嘉叹或厌恶之情者,如‘俞’ ‘咈’ ‘恶’ (平声) 等是。(丙) 表赞否之意者,如 ‘可’‘否’ ‘然’ 等是。(丁) 命令使人注意者,如 ‘嗟’ 是,…… (戊)应答时表愿意或承顺之意者,如‘唯’ ‘诺’ 是。‘俞’ 字亦用为应答之词,《礼记》 ‘男曰唯,女曰俞’,是也。(己)用为诘问或商榷者,如 ‘何’ ‘奚’ 字是。‘谁’ 字始亦为诘问之词,故 〈说文〉 曰:谁,何也。……(庚)用为禁止者,如 ‘毋’字是。(辛)痛苦之声,如〈汉书〉 中常有言 ‘暴呼’ 者,‘暴’,痛声也。唯今已不用矣。感字独立表意,于文章之构造部不生关系。但有其后须继以他语者,如 ‘嗟’ 字是也。” “感字之位置,或在句首,或在句中,或在句末”;“感字之合用者,如 ‘吁嗟’ ‘噫嘻’ 之属”。
感字陈承泽《国文法草创》术语。参见“叹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