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记忆
情绪记忆一种以过去所体验过的情感或情绪为内容的记忆。又称“情感记忆”。记忆中所保留着的那些和情感、情绪体验曾相联系的事物,在回忆过程中仍会引起相应的情感或情绪。 情绪记忆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其主要特点大致有四: 首先,它是一种古老的、原始的记忆。“原始人的记忆有非常高度的发展,”“既是十分准确的,又是含有极大情感性的”( 〔法〕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 在一个人的发育成长史上,情绪记忆的能力几乎在其诞生伊始便已具备。其次,它是一种感性的、新鲜的记忆,人的情感、情绪活动比单纯的思维活动更直接、更充分地和其感觉器官以及其他生理器官相联系,所以情绪记忆和内容总是形象的,动人的,活生生的。再次,它具有可塑性、变形性。由于情感、情绪不是客观事物的直接映入,而是主体对客观事物和现象在态度上的反映。染有主体的个体色彩,因而就情绪记忆的内容对记忆所观照的客观对象而言,可能是不精确、不完整、不固定的,甚至是一种扭曲或错觉。其四,由于人在某一客观事物或现象体验之前不会有情感、情绪产生,而只有在体验过程之中或之后才会不知不觉地引起或爱或憎、或喜或悲的情感、情绪,并在实际上获得记忆,从而使情绪记忆具有无意的、不自禁的特点。 情绪记忆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一系列感情活动的基本形态,在创作中发挥着巨大的、潜在的作用。它是构成作家艺术感受能力的重要因素,是培养作家创作个性的摇篮,也是作家情感积累的库房,驰骋艺术想象的基地,和艺术欣赏过程中产生共鸣的琴弦。作家、艺术家只有努力培养自己的情绪记忆能力,陶冶一颗善于感受的心灵,在创作中一方面把眼光巡视于万象缤纷的外部世界,一方面把眼光倾注于自己丰富充实的内心,激发和复活自己心灵深处潜藏着的情绪记忆,并予以真实、准确、生动的再现,才能保持过去的感受,积累经验,扩大经验,形成与众不同的个性,获得敏锐的艺术感受能力; 才能由生活中的偶然触发,引起情绪记忆的撞击,激发起创作灵感,点起艺术想象的火焰; 才能使自己的作品以真挚、深沉的感情引起读者的共鸣,获得长久的艺术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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