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距离说
心理距离说认为审美活动应在心理上与审美对象保持适当的距离的一种审美观点。本世纪初由瑞士心理学家、美学家布洛正式提出。布洛在他的《心理距离》一书中说:“心理距离”是“审美意识的本质特征之一”,“如果我们可以用这术语指一种对经验的特殊心理态度或看法,这种看法在种种艺术形式上都有丰富的表现”。又说:“距离是通过把对象及其所生的感受与一个人自己的自我分离开而得到的,是通过把对象放到实用的需要和目的考虑之外而得到的”。布洛说的“心理距离”不是时间的“距离”,空间的“距离”,而是一种特有的心理态度和“心理”变化。 “心理距离”说在揭示审美感受的现象时确实抓住了某些心理特征。如他强调在审美过程中,人们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一对象的形态时,其它未被注意的某些事物或审美对象的某些方面就与注意的中心形成一定的心理距离。又如他认为通过丰富的想象、联想而获得的感情具有审美特性,主体与审美对象的不远不近,若即若离是形成丰富想象与联想的最好心理条件等。这对克服审美和艺术中狭隘的功利主义具有一定意义。但“心理距离”说片面地夸大了审美的知觉特征,完全排斥了审美功利和认识因素,把审美与实际生活完全分离,把审美感受中某些心理特征当作艺术的本质和评价艺术的标准,是不科学、不可取的。
【心理距离说】即“距离说”(7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