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告之父
广告之父美国广告经理人拉斯克(Albert Davis Lasker,1880——1952)。幼时被从德国带至美国,毕业于得克萨斯州加尔维斯顿的一所中学。1898年前往芝加哥,在洛德—托马斯广告公司当练习生。他开始从事广告工作时,各广告公司只是负责取得客户已准备好的广告稿,在各出版物上发表。他与约翰·E·肯尼迪一起说服洛德—托马斯公司雇佣9名新闻记者,由他们培训成广告撰写人。这使该公司成为美国第一家自己拥有写作人员的广告公司。1906年他成为该公司股东,至1912年,该公司则为他一人所有。他由于坚决主张广告应有力地促进销售而不是简单地进行介绍而被称为“广告之父”。他的做法革新了广告业,并使洛德一托马斯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广告公司。1942年他解散该公司,改组成富特一科恩—贝尔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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