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贱鸣琴【出处】 《吕氏春秋·察贤》:“宓(mi)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释义】 孔子弟子宓不齐,字子贱,他任单父县宰,弹琴理乐,不必下堂就将单父治理得很好,因为他善于用人。后以此典称地方官治政有方,多指县令。 【例词】 宓贱琴 宓弦 宓子弹琴鸣琴 鸣琴单父 鸣弦 琴歌琴堂 单父鸣琴 单父琴 子贱歌 子贱琴 弹琴高堂 子贱堂 琴声单父宰 弦风迹 宓贱邑 【用例】 〔宓贱琴〕 唐·耿𣲗《晚秋东游寄猗氏第五明府》:“灞涘袁安履,汾南宓贱琴。” 〔鸣琴〕 唐·郎士元《送长沙韦明府》:“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 〔鸣弦〕 清·唐孙华《送王葆光县宰之官邵阳》:“槐鼎家声尺五天,暂分百里试鸣弦。” 〔单父琴〕 唐·罗隐《送前南昌崔令》:“亦知单父琴犹在,莫厌东归酒未醒。” 〔琴堂〕 唐·韦应物《送唐明府赴溧水》:“到此安氓俗,琴堂又晏然。” 〔子贱歌〕 晋·潘岳《河阳县作》:“位同单父邑,愧无子贱歌。” [子贱琴] 唐·严维《酬普选二上人期相会见寄》:“本意宿东林,因听子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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