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仲裁申请书的草拟
外贸仲裁申请书的草拟根据仲裁程序的规定,由原告首先向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仲裁的文书。它是因交易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有关争议交给一定的机构(第三者)对事实作出判断,就争议的事项,对当事双方作出权利和义务上的裁决而起草的,是能否获得仲裁的关键性文件。 起草仲裁申请书的要求: ❶求实。有关的争议问题要符合客观实际,不作任何虚假陈述。请求仲裁的理由必须有事实根据,理由和事实前后对照,紧密联系,推论判断要恰如其分。 ❷求全。在突出主要争议问题的基础上,凡对仲裁有影响的次要事实也应列明,并尽可能写得详细,使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有全面了解。 ❸求准。申请书应在内容上和文字表达上准确无误,尽可能使申诉人在以后不必对内容作较大的更正。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❶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❷对所根据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发生争议时应被提交仲裁的单独协议说明。 ❸事实描述,对有争议合同的说明。 ❹原告的要求及提出要求的事实、性质和证据。 ❺原告从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的仲裁者的姓名,或者授权于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来给为原告指派一位仲裁者的授权书。 ❻有关原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仲裁协议、双方来往信件等)应附在仲裁申请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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