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主语
复主语❶指由联合短语充当的主语。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 “一个述语而有两个以上之主语的,叫做复主语。”分为两种: ❶ 平列的,用并列连词 “和”“以及”等或竟不用,如:“时间和劳动是万不可卖的”“眉毛、鼻子、眼睛、嘴,都是生在脸上的”,句中“时间和劳动”“眉毛、鼻子、眼睛、嘴”是平列的复主语。 ❷选择的,必用选择连词“或”等,如:“张先生或者李先生,总要去一趟才好”,句中 “张先生或者李先生”是选择的复主语。 ❷指主谓谓语句中在意义上复指大主语的小主语。例如: “战士,这是多么光荣的称号啊!”句中 “战士”是大主语,“这”是在意义上复指大主语“战士”的小主语,称为复主语。参见 “大主语” “小主语”。
复主语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 术语。 指联合短语充任主语。 亦即一个谓语有两个以上的主语。 可分两类: (a) 平列的复主语, 可靠语序、 也可用连词“和”“以及”表示。 如: “粮食、 棉花丰收了。”“小明和小强都是好学生。”(b)选择的复主语,必用选择连词 “或”、 “或者”表示。 如: “或者你, 或者我, 必须去一趟。”这种主语, 现在学者多看作联合短语作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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