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執〕zhí1 捉;逮捕。《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涂出于宋,宋人执之。”2 拿;持。《诗·邶风·简兮》:“左手执籥。”3 保持;坚持。如:各执一词。4 控制;驾御。《韩非子·扬权》:“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引申为主管;主持。如:执政。5 执行。如:执法。
執执(1次) 执持。~权衡而无私兮《哀》。
執❶猶“拘”。《周禮·夏官·校人》:“春祭馬祖,執駒。” 鄭玄注: “執,猶拘也。” ❷側持弦矢曰執。《儀禮·大射》:“左執弓,右執一个。” 鄭玄注: “側持弦矢曰執。” ❸猶“處”。《禮記·樂記》:“師乙曰: 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 鄭玄注:“執,猶處也。” ❶禮不誦,謂之執。《論語·述而》: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鄭玄注: “讀先王典法,不可有所避諱,禮不誦,故言執也。” (敦煌殘卷唐寫本《論語》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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