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银行团】外国金融资本对旧中国进行贷款的组织。1 1910年,由英、美、德、法四国在华所设的汇丰、花旗、德华、东方汇理等银行组成。次年先后贷给清政府币制实业借款40万英镑,粤汉、川汉两铁路借款600万英镑。1912年,俄国道胜和日本横滨正金两银行加入。1913年美国退出,成为五国银行团,与北洋政府签订金额2500万英镑的善后大借款合同。2 1920年,英、美、法、日四国的银行在纽约组成,有效期5年。美国银行取得领导权。该团企图通过信贷关系控制中国的财政经济并干预内政,由于内部矛盾,加之中国人民的反对,未能达到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