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方言语法
吴方言语法指吴方言的词、词组和句子的结构规律。吴方言语法同普通话语法基本一致。其不同于普通话的结构规律主要有:吴方言单音节词比较多,其中保留大量的古语词;动词“下”常用“落”,如“落雨、落雪、落车、落山”; 序数 “二” 常用 “两”,“二十” 常用 “念”,如 “两楼”(二楼)“念七”(二十七);否定副词 “不”为 “勿”,如 “勿要、勿是、勿讲、勿短、勿好,勿清爽、勿舍得、舍勿得”; 名词前缀“阿”使用范围较广,可用于排行、人名,也可用于亲属称谓,如“阿二、阿三、阿明、阿琴”;“头”用作词尾比普通话范围大,如 “纸头” (纸)、“竹头” (竹子)、“鼻头”(鼻子)、“领头”(领子)、“夜头” (晚上)、“早浪头” (早晨)、“隔壁头” (隔壁); 动词重叠常用AAB式,如“吃吃看、问问看、看看看”,“讲讲望、写写望”; 双宾语动词表示“给予”意义时,指人宾语常在指物宾语的后面,如“拨本书我” (给我一本书)、“拨张纸头我” (给我一张纸); 副词 “快”常在动词、形容词后,如 “到快勒”(快到了)、“好快勒”(快完了、快好了); 动补结构宾语前置,如“我饭吃过勒”(我吃过饭了),“依《红楼梦》看过𠲎 (你看过《红楼梦》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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