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性散文
叙事性散文按表现手法的不同进行划分的,以写人叙事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散文。叙事性散文侧重于以真人真事为基础,记述人物的活动,叙写事件的发展过程。我国古代这类散文很多,如史传、碑志、墓铭以及记叙山水楼台、名胜古迹、书画古董等事物的文章。 叙事性散文偏重于写人和叙事。对于人和事的真实性问题,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人和事必须是真人真事,不能有丝毫的虚构成分; 第二种观点认为,人和事必须真实,细微末节可以虚构,基本情节不能虚构; 第三种观点认为,散文可以象小说一样进行虚构,不必真有其人和其事。第一种观点居于统治地位。叙事性散文按时间推移和空间的变换安排内容,以叙述描写手法为主要表现手法,具有鲜明浓郁的抒情因素,其抒情不能游离于所记叙的人物和事件,要在叙述中抒情,描写中抒情,溶情于事,溶情于人。叙事性散文的写人并不要求全面叙写人物的生活经历和精神面貌,只须刻画人物生活经历中最感人、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侧面; 其叙事亦不要求写事件的全过程,不必完整地反映事件的开端、发展、高潮的各个环节,并不要求详细描写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只须选择作者自己感受最深、最有教育意义的生活片断,以简炼的笔墨勾勒出富于生活和时代气息的画面,信笔所至,片断拾零。叙事性散文主要有速写、特写、游记、回忆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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