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线制
单线制指傅东华30年代设想的“国文法新体系”。傅东华认为,汉语的词类不必像西洋语法那样依附于析句,即在名词、动词等之外另立主语、述语、目的语之类的名目。主张建立词类与析句的职分统一起来的单线制新体系,即词类同时又是析句的职分。例如“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一句,其中 “美人”为名词,“名本句所言之人”; “寂寞”言词,“言本句所名之人”; “那”指词,“指示主名所名之人”; “也”助词,“助言词明数度”; “自然”助词,“助言词明情势”;“是”语词,“缓语兼表决定语气”; “的”语词,“收语兼表决定语气”。傅氏的理论,实际上仍属词类系统加句法功能,所谓“职分”也不过是词类的名称加强一点。因此,傅氏这一新体系在当时的大讨论中被否决。参见 “一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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